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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上海证券报·中国证券网
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(记者 刘逸鹏)9月16日晚间,ST应急公告称,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北监管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。此前,中船应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于2024年10月18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。2025年7月30日,公司及相关当事人收到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,自8月1日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,股票简称由“中船应急”变更为“ST应急”。
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显示,经查明,中船应急存在以下违法事实:中船应急2022年年报披露财务报表存在收入确认和坏账计提不准确的会计差错。一是对部分产品提前确认收入,导致营业收入多计3137.24万元,营业成本多计1839.09万元,利润总额多计1298.15万元。
二是对部分应收债权坏账计提方法、账龄分类错误,导致多计提坏账准备584.12万元,利润总额少计584.12万元。
两项综合导致中船应急2022年营业收入多计3137.24万元,占当期营业收入的1.86%;营业成本多计1839.09万元,占当期营业成本的1.40%;利润总额多计714.03万元,占2022年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6.64%。
湖北证监局认为,唐勇作为中船应急时任董事长、王小丰作为中船应急时任总经理、李应昌作为中船应急时任总会计师和董事会秘书,系前述中船应急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
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,依据相关规定,湖北证监局决定:一、对中船应急给予警告,并处以400万元的罚款;二、对唐勇给予警告,并处以70万元的罚款;三、对王小丰给予警告,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;四、对李应昌给予警告,并处以60万元的罚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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